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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鑫烨化工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项目工程施工项目一标段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蒋大方 
  • 天水鑫烨化工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项目工程施工项目一标段  2019/04/08 09:30:00
  • ZB201903290003
  • 2019/04/01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本企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工程地点:清水县红堡镇毕家村,东侧紧临牛头河。 进场时间:以业主指令为准。 完工时间: 按合同约定。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缺陷责任期:2 年。 招标人只提供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纸及类似工程的施工图纸,投标人应该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参考国家、行业、甘肃省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造价的最新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技术力量、设备装备水平、企业管理水平、市场价格行情自行确定投标报价。 2、工程量清单作为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基准,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应以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准。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有误,应及时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以便在答疑时调整。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合同价以投标人的清单报价经招标人确认后为准;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勘察施工现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前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并为勘察结果负责;因投标人不勘察施工现场或勘察信息不准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序号 采购品名称 品目编码 规格 单位 数量 物料备注
    1 天水场地修复项目 TS2019032901 见附件 1 建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