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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监理

  • 易晓璐 
  • 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监理  2019/04/22 08:30:00
  • ZB201904110001
  • 2019/04/17
  •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单位。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房建筑结构专业或热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3年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从业经验(需提供注册监理师、职称及业绩经历证明文件),并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经验,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廉洁自律能胜任本项目监理管理工作。 (4)配置除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最低标准建筑结构专业1人、汽机专业1人、锅炉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热控专业1人、安全专业1人、资料员1人(可兼任)。(需提供人员名单及职称证明文件)。 (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6)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至少3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业绩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 序号 采购品名称 品目编码 规格 单位 数量 物料备注
    1 监理 N9001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