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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续建)工程-环境监理招标

  • 固废事业部 欧阳飞 
  • 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续建)工程-环境监理招标  2019/10/17 13:00:00
  • ZB201910150001
  • 2019/10/16
  • 具备环境监理相关资质,且在湖南省环保厅环境监理企业名录之列
  •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续建)工程。 1.1.2 承建单位及运作方式 1)项目投资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法人单位: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特许经营运作,特许期30年(从一期试运行开始计算)。 1.1.3 主管部门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4 建设地点 本项目厂址位于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预留厂区内。焚烧发电厂一期位于衡阳县樟木乡(衡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的西北侧)。 1.1.5 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一期(已建成)设计日处理量1000吨,年处理量36.5万吨,配两台500吨/天机械炉排炉焚烧生产线 + 1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小时数8000h,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全厂劳动定员84人。一期总投资约4.2亿元,建设施工工期13个月(2015年6月动工,2016年7月完成72+24h试运行)。 一期总平面设计施工时,主厂房、汽机房(含集控室)、办公楼、水处理设施、生活区、厂区大门、围墙、厂区道路、绿化等均已实施完毕,并预留二期工程焚烧线及公辅配套设施用地。具体如下: 1)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系统 包括垃圾称量装置(地磅)、垃圾接收大厅、垃圾卸料门、垃圾贮坑、垃圾起重机,以上设备均按一、二期总规模设计、建设。 2)主厂房 主厂房为一次性建设,已预留二期焚烧线安装位置。二期焚烧炉及烟气净化设备安装时需对主厂房扩建端(北面)外墙和围护结构进行拆、扩建。 3)汽机房 一、二期的公用设施设备已在一期施工,包括:集控室、电子设备间、继电器室、除氧间、现场生产交接班室、会议室、水处理化验室等。二期新增一台15MW汽轮机+一台18MW发电机,汽机房需扩建。在一期汽机房西侧已预留二期汽轮机组扩建用地。 4)除盐水制备系统: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已包含二期工程除盐水设施,二期增加一座50m3除盐水箱。 5)厂外取水及全厂循环冷却水系统 一期全厂用水取自湘江,在江边建设一浮船式取水泵站,一期设计用水量116m3/h,两期设计总用水量180m3/h。一期取水泵已按远期规划配置,设置3台,2用1备(2台电动泵,1台柴油泵);一期输水管按一期+二期设计水量设计施工。 一、二期循环冷却水和工业冷却水系统的公用设施已在一期建成,包括:循环水预处理设施、综合水泵房、冷却塔及水池、循环水供/回水母管、工业冷却水供/回水母管。二期需新增1台循环水泵,并扩容更换1台循环水泵,需新增1座机力通风冷却塔(二期冷却塔土建部分在一期已建成),并扩容更换2座冷却塔的冷却风机。 6)其它公辅设施 渗滤液输送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余热锅炉排污设施、炉渣贮存输送设施、飞灰输送贮存设施、主厂房室内、外消防等,在一期工程建设中,已按一、二期工程设计施工完毕。二期新建一套日处理能力为180m3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并新建2400m3的渗滤液调节池一座。 7)供水、供气、电力并网点 一期均已敷设完毕,管径均按一、二期工程所需水、气总量进行设计施工。 8)入厂道路 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东南端厂前区通过一段填埋场原有的垃圾运输道路与107国道相连,该段道路是焚烧厂唯一的一条入厂道路,人流、物流公用。道路路面已做水泥硬化,但因垃圾运输车的长期碾压,部分路面已破坏。道路一侧为山坡,未做护坡、排水和绿化。为美化环境和延长道路使用寿命,二期拟对入厂道路进行边坡加固、排水沟和绿化建设,对路面铺设沥青提质改造。

  • 序号 采购品名称 品目编码 规格 单位 数量 物料备注
    1 监理服务 FW00001 1 环境监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