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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1*500t/d+15MW规模)绿化工程

  • 企业环境服务事业部 雷雪阳 
  • 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1*500t/d+15MW规模)绿化工程  2020/10/17 14:44:01
  • ZB202009100001
  • 2020/09/21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工程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园林工程业绩至少3个。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园林工程施工经验(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扫描件),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市政),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 序号 采购品名称 品目编码 规格 单位 数量 物料备注
    1 建安工程 N90000221 1